无锡站
我的订单
个人中心
联系我们
代理记账
注册公司
许可证
创业知识
变更公司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自然人股东的公司不断发生股权继承问题  。 股权实质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新型财产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 它有以下特性: 1、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行为而取得的特定民事权利,股东享有的与出资行为无关的民事权利不属于股权。 2、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 3、股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 4、股权具有可转让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只是在转让对象上受其他股东意思限制而已,并非不可转让;对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对有特殊身份的股东,对其持股时间有一定限制,它也是可转让的。 5、股权具有可分割性。股东在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可以全部转让,也可部分转让。在股东部分转让股权时,原有的股东与新加入的股东各自享有独立的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以上就是所有内容,如果需要办理无锡公司注册业务的,欢迎咨询格致会计或者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更详细了解!格致会计专业企业服务平台,免费起名、核名,提供办理公司注册商标注册代理记账、ICP许可证申请等企业服务,专业又高效。

股权可以继承吗?

发布时间: 2022/03/11
格格
企业秘书顾问

我们为您准备了代理记账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代理记账
最优惠套餐供您参考!

格致会计(https://www.gzes.org.cn)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
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
网站投稿! 联系邮箱:lianxi@gezhiqf.com

推荐服务

13921166658

扫描二维码
关注格瑞会计微信
创业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周一至周日   9:00-18:00

极速注册通道

在线客服